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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瑶检民公告〔2025〕1号
本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周亮亮(公民身份证号342622******241X)、吴双(公民身份证号340826******6620)等当事人未经他人同意,共同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牟利的行为,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合肥市新海大道66号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51-63503297(刘检察官)。
特此公告。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