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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川成金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许慧欣(公民身份号码51132119******0186)、张洪(公民身份号码50023319******5853)、刘瑞(公民身份号码51012219******7774)、陈新月(公民身份号码51102519******4423)在成都市非法获取、出售他人机动车登记信息,侵犯众多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28-87615755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