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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对江海鹰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公告

时间:2026-03-11      新闻来源:正义网

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永检民公告〔2026〕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江海鹰,公民身份号码35262419******0015等人自2025年3月初在龙岩市永定区洪山镇樟罗村连加连山场内盗采稀土,该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联系电话:0597-5619022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