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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凤台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凤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孙玉娟(身份证号码:370281******734X)、邵利梅(身份证号码:340421******3425)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造成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凤城大道
联系电话:8681090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