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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杭桐检民公告〔2026〕9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何月平(身份证号码:330122******16161X)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行为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公告期满后,如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将依法对本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三弄51号,浙江省桐庐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571-89546151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