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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烟芝检民公告〔2026〕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王中迎(身份证号码:371323******268174)、王忠军(身份证号码:372827******178115)等污染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
邮寄地址:烟台市芝罘区芝罘岛西路9号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收),邮编264000。
联系人:张晶、王秋霞。
联系电话:0535-3011429。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