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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
公告
银兴检民公告〔2026〕2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刘节印(公民身份证号码:412326******203399)、张永献(公民身份证号码:412326******223361)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并将提起诉讼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509号
联系电话:0951-5926660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