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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检察院
公告
常汉检民公告〔2026〕9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张雨钦(身份证号码432423******098478)、高爱芝(身份证号码432423******258465)等人在禁捕水域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使用禁用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破坏了保护区的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在本公告发出三十日内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并将提起诉讼(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情况书面告知本院。
邮寄地址:湖南省汉寿县龙阳大道612号汉寿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736-2887522
特此公告。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