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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广大的人民群众:
我叫郭玉龙,我将山梨酸钾保鲜剂添加到面粉中制作成面条并对外销售,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我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触犯了刑法,也损害了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这一社会公共利益。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检察官的谆谆告诫,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所作所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我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对我的行为深感羞愧和自责,在这里真诚地向广大人民群众道歉并说一声“对不起”,也对给国家、社会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感到非常后悔,我保证以后绝不会再做任何违规违法的事情,同时希望生产、销售食品从业者以我为戒,严格遵守法律,不要做任何违规违法的事情。
致歉人:郭玉龙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