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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歉 信
本人樊天宏,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渔业资源,损害生态环境,将被东台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对此,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依法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今后不再非法捕捞水产品。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
特此道歉!
致歉人:樊天宏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