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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歉 信
本人曾运林,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愿意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特通过媒体诚恳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承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犯罪行为。
特此道歉!
致歉人:曾运林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