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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歉 信
我是岳桃锐,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于2024年4月1日在禁渔期间到珠江桥使用禁用工具撒网非法捕鱼,我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对水产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对此,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增殖放流,积极承担生态环境资源破坏的责任。现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公开道歉,我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再从事任何非法捕捞行为,积极参与相关培训和教育,提高自己的环保意识和法律素养,保护好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再次向相关部门和组织表达我最诚挚的悔意和歉意。
特此道歉!
致歉人:岳桃锐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