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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庆友对其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的公开致歉信

时间:2024-10-17      新闻来源:正义网

致歉信

本人吴庆友(身份证210311********1811),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律规定,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侵犯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现通过媒体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同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特此致歉!

致歉人:吴庆友

2024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李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