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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歉 信
本人张红芹(身份信息:230321********1720),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侵害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对自己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自愿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特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保证以后遵规守纪,绝不会再做任何违纪违法的事情。
特此道歉!
致歉人 :张红芹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