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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本人黄祖林(绰号小油),男,汉族,身份证号码612424******011017。本人于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多次持射钉枪、携带猎狗在山上捕猎野猪,2023年12月驱使猎狗在太山庙镇胭脂坝组猎捕小麂2只,经鉴定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本人非法持有枪支、驱使猎狗在秦岭山区捕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小麂,破坏秦岭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造成当地小麂野外种群数量的减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已经认识到了错误,真诚悔罪并公开赔礼道歉,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致歉人:黄祖林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