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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歉 信
我叫刘青青(身份证号码:330326******23234X),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自己深感后悔并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在此,我专门通过媒体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保证今后自己将遵纪守法、绝不再犯。
特此道歉!
致歉人:刘青青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