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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我们是兰金明、潘继才、兰明清、李建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禁猎期、禁猎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非法狩猎,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们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承担相应的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同时,通过媒体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好生态环境。
特此道歉!
致歉人:兰金明、潘继才、兰明清、李建生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