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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观华、陈珑章、韦金强、韦炬彰对其非法贮存、处置危险废物铝灰行为的公开致歉信

时间:2024-11-19      新闻来源:正义网

致歉信

我们是陈观华、陈珑章、韦金强、韦炬彰,于2021年4月,我们在明知未办理任何环保许可及环保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465.13吨铝灰渣运到浦北县乐民镇平佳村委会玛喽山附近贮存废物代码为90-000-48。我们在上诉地方非法贮存、处置危险废物铝灰的行为,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本次污染事故的转运并处置费用达962160元。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检察院对我们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我们已深刻认识到该行为的严重错误并深感自责。现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浦北县人民法院(2024)桂0722刑初16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向社会公众表示真诚的歉意!同时保证今后不再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并接受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全社会的监督。

致歉人:陈观华、陈珑章、韦金强、韦炬彰

2024年11月19日


[责任编辑:李双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