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致歉信
本人李志鸿(身份证号:440582********4333),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非法销售假药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过国家教育和自我反思,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不已。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我承诺今后将遵纪守法,保证不再违法犯罪。
特此致歉。
致歉人:李志鸿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