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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本人闫瑾,2021年7月至9月期间,帮助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行为,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已经认识到错误,我愿意向社会公众致以最真诚的道歉,愿意主动接受法律处罚,愿意积极履行法律责任,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保证今后绝不再犯。
致歉人:闫瑾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