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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本人肖明维(身份证号码510229********1189)在明知生产、销售的“丸子”药系假药的情况下,仍销售给不特定消费者,损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违反了法律规定,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现通过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严格遵守法律。
特此致歉!
致歉人:肖明维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