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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我们是沈洪超、周建苏、赵元强、王开同、朱德松、赵建志、周浩,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我们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给国家利益、人民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通过此次事件,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对生态环境资源损失承担相应责任。在此,我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此类事情不再发生。特在公众媒体公开道歉,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特此道歉!
致歉人:沈洪超、周建苏、赵元强、
王开同、朱德松、赵建志、周浩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