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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本人罗秋梅,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未经审批在农用地上进行生产活动,破坏了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绝不再犯。
特此道歉!
致歉人:罗秋梅
202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