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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本人李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此我们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愿意积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现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严格守法,绝不再犯。
特此道歉!
致歉人:李科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