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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本人施丽琼,公民身份号码51302719******042X,因法律意识淡薄,实施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现本人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已思过整改,在此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承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今后绝不再犯。
特此致歉!
致歉人:施丽琼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