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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我们是上海伟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9131011******49153G)、施冉伟(320681******7237)、季忠飞(320626******6458)、马高明(350725******3011)、马荣(350725******3073)、杨有根(362323******4815),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生产、销售了伪劣产品,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对此,我们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愿意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在此我们诚恳地向社会公众公开道歉,并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特此致歉!
致歉人:上海伟记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施冉伟、季忠飞、马高明、马荣、杨有根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