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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我是李鹏华,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人(身份信息:362329********2819),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销售有毒有害的肉毒素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在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愿意积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现通过媒体向社会真诚道歉,并承诺以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公民,不再有违法行为。希望大家从我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再做任何违纪违法的事情。
特此致歉!
致歉人:李鹏华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