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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本人刘忠明(男,身份证号:522630********0537,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多次至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沾益区等地诱捕灰喉雅雀售卖获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不仅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刑事犯罪,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深感懊悔,并向社会公开道歉!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法的事。
特此致歉!
致歉人:刘忠明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