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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本人侯双喜(身份证号:130621********5715),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受到了应有的处罚。现已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问题,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危害,我深感愧疚。在此,我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再发生类似现象。
特此致歉!
致歉人 :侯双喜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