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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歉信
本人王彩娥,女,公民身份证号码:612522********5924,于2026年2月21日在洛南县四皓街道办柴峪村破柴沟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本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造成的后果,现通过媒体向广大公众公开赔礼道歉,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特此致歉!
致歉人:王彩娥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