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版权归正义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致歉信
本人周勋龙(身份证号:532125********0031)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实施了购买野生动物进行食用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现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此通过媒体诚恳地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特此致歉!
致歉人:周勋龙
2026年6月9日